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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后勤处及科室简介

 

基建后勤处在学校行政领导下,按照“三精、三效、三严” 整体工作思路,树牢精确、精准、精细的工作理念,坚持效率、效果、效能的工作标准,强化严谨、严格、严实的工作作风,负责校园基本建设规划、校园绿化美化维护、饮食安全、水电气供应、公务业务用车及通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基建、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制订学校基本建设及后勤改革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校园环境建设方案编制,拟定、执行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根据学校党委会确定的年度基建计划,报批和实施校园基本建设工作,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接、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3.负责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前、后期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做好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等管理;做好档案收集、审核与归档管理工作;做好基建报表编制与报送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移交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工作;协助做好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修协调工作等。

4.负责校园建筑大型修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立项、论证、设计、清单审核、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进度管控、造价控制、质量监督、工程变更与洽商核定、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预()算审核等工作。

5.代表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的合同行使甲方的管理职责,并对其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负责学校水、电供给,以及水、电、房屋、公共区域、地下管网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及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与属地供水供电部门协调服务保障和核定费用缴纳。

7.负责学校校园美化、绿化、环卫保洁工作,履行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学校饮食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确保学校各校区师生餐食供应稳定、食品安全,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加大饮食安全的监督力量,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膳食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

9.协同校医院开展卫生、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学校公务业务用车、校际通勤运营车辆及服务公司协同管理工作,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服务。

11.负责全校文印资料、考试试卷、各部门文件印制工作。

1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防控部门党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及基建后勤员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3.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基建后勤处办文办会、收发文及信息报送等综合协调,计划总结、人员考勤考核与督查检查、工资薪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零星水电物业、绿化、环卫物资采购,部门组织的招标事项实施,负责学校文印室、后勤库房管理。党群、工会及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日常工作。

1.协助处领导抓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抓好日常政治学习与会议的组织。

2.负责处行政和除基建维修业务外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本处及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管理及重要文件、档案、资料、记录的保密工作。

3.负责本处内控制度建设及日常公文草拟工作。起草文件、材料及请示、报告等,筹备会议、撰写活动方案、相应宣传报道组稿、发布审稿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绩效考核发放、外聘员工劳资核发、职工考勤管理与报送,以及协调各科室工作,内外接待、来人来访接待等。

5.负责部门印章的管理工作,教育厅、省高校后产中心、基建后勤处、高校后勤协会以及学院党委、行政各类信息、数据、总结材料等报送工作。

6.负责文印室全校各类文件、材料、试卷的印制管理工作,包括复印和速印监管及部门网页的管理、学校房屋及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教师值班室、职工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对值班教职工的住宿分配、登记、日常生活用品的配备情况进行监管。

8.负责各科室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发放与管理。

9.负责对部门片区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组织、考核与监督。

10.负责部门外聘员工的招聘及需求核报工作。

11.负责后勤物业、水电、绿化、环卫日常耗材、维修材料采购工作。组建采购小组,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方式,组织物资采购。

12.协助处领导完成部门各项工作。

(二)车辆管理科

负责全校业务用车、公务用车业务服务保障;车辆日常维修维护、保险,新车采购计划编制;各校区业务用车、公务用车、周值班及校区用车总调度;组织协调校区通勤车服务保障协同等工作。

1.负责学校公务及业务车辆的管理和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工作。

2.制订、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学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事项的初审工作。

4.负责车辆日常运行及维修管理。负责学校公务及业务用车的使用派遣、驾驶员安排配置,及时维修保养,协同需求部门开展租赁车辆联系,确保学校工作需要。

5.负责学校公务及业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6.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建工程科

负责学校校区建设有关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大型修缮、零星维修维护、化粪池及雨污管网清掏。包括项目设计、清单编制审核、预算编制、档案管理及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等。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学校新建项目和修缮项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完善并实施学校的校园建设规划,编制远期、近期及年度基建计划。负责学校专项修缮工程的统筹和规划。

3.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与规章,遵循规划建设的规律,严格按规划建设程序办事,负责完成国家和学校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的清单编制牵头工作。

4.负责校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各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建设及竣工移交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学校修缮工程的校内报批程序和立项,负责组织设计、预算、实施及竣工移交全过程管理及促进工作。

5.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资金计划;组织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和建设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配合完成审计结算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学校修缮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有关统计报表的编制与报备工作。

6.负责各基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报批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设计修改及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校内各单位修缮工程项目申报,建立项目库,组织专家论证。

7.配合学校招标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

8.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加强施工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进度与质量,审核工程预算与结算,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及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和统计资料。

10.负责学校基建工作方面与省、市及省教育厅基建后勤处、发展规则处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11.负责学校新建及修缮项目文档、资料的建档、保管和移交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物业中心

负责本部校区办公楼、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水电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节能降耗用能管理;负责绿化管理与维护及绿化管理,喷泉和景观湖的水系维护管理,校区内公共区域的道路、公共厕所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消杀灭菌、灭鼠灭蚊蝇等工作。

1.负责水、电的供应、管道的维护维修工作以及终端用电设备维修及常规水电工程的安装。

2.负责新各校区水、电抄录和维护、监管。

3.负责抽水站及高位水池的24小时值班值守与管理,确保值班值守电话专人负责,做好来电记录与管理。

4.负责高压变电站和低压变压器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管理。每日用电运行情况记录、交接班记录,对变电站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负责中心相应安全制度、操作流程的制定,职工及水电业务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6.做好学院能源使用统计、节水节能宣传等工作,积极协同做好校园水电智慧化监测与控制系统建设。

7.负责全院的供水安全保障,设备维护,水质监测。

8.负责所管辖教学楼、实训楼、场馆等楼栋大门及天台门户钥匙管理。负责学校部分教学区域门、窗、电风扇、电灯等开关、督促与监管,启用智能化控制电子设备设施。

9.负责校园公共区域资产管理,包括校园座凳、座椅、建筑装饰结构、廊道与凉亭等管理。

10.负责教室、实训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桌椅、电源插座、水电设施、窗帘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报修、维修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室课桌椅专项调整及各类考试考前考场布置、考后桌椅整理等工作。

12.负责校内各类大中型修缮工程的实施和监管。

13.负责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包括防火、防盗、防毒、防突发事件和维护秩序等工作。

14.负责对中心员工的学习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员工日常管理,包括调配、聘用、解聘、考勤、年度考核、奖惩处理等工作,保持管理服务队伍的相对稳定。

15.合理使用经费,勤俭节约、降低成本、努力完成目标管理责任。

16.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协调好学校有关部门对学校物业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7.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18.研究拟订学院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9.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及时上报资料和信息。

20.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广泛进行控制吸烟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无吸烟校园,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21.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及检查,清洁用品的申报及组织发放。开展校内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2.牵头开展学院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做好学院垃圾清运、管理等工作。

23.完成上级和学院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饮食服务中心

负责学校各校区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对自营食堂负责日常采购、依规落实供货商供货同、出入库管理、日管控、周排查及筹备月调度等工作,对“一园两基地”食品安全质量价格实施延伸监督管理。

1.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伙食保障工作。

2.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体责任落实和学院制度管理要求,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卫生各项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严把食物采购关、保管关、加工关、出售关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突工作。

4.负责组织对食堂公共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操作间卫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防止投毒、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好“三防”工作。

5.负责组织食堂工作会议、总结,收集各种意见,通报问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改进工作方式。

6.负责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伙食管理的规定,开展员工综合素质培训,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一流的饮食服务。

7.负责外包餐饮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学院出租经营点,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督察、检查等工作。

8.负责做好饮食安全及卫生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查,掌握员工思想动态。

9.负责联系学生维权食堂监督、沟通、食堂宣传、管理工作,调查、了解、处置学生就餐、领导陪餐及学生反映的诉求问题,督促食堂改进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

综合科:(0825)2291515;物业中心应急报修:(0825)22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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