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收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遂人社办发(2017)1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保个人缴纳标准调整为: 180元/人 ·年。秋季入学时是按原标准150元/人 ·年收取,因此,学院财务处将对每位学生按30元/人 ·年补收。
特此通知
后 产 处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产业处 地址:学府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