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职数配置和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及《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川职院委〔2021〕107号)工作安排,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学校核定的岗位名称和干部职数范围内,现将选拔基建后勤处二级科长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公告如下:
一、需求职位及职数
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名。
车辆管理科科长1名。
二、选任条件
根据学校川职院委〔2021〕107号文件及基建后勤处工作实际,提拔担任科长(主任)职务的,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九级任职满2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二级科长的,需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四)大力倡导选拔使用年轻干部。
(五)具有任职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任范围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后勤处在职教职工。
四、选任方式
基建后勤处内选拔任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4月10日下午17点。
(二)报名方式:
自行下载填写科长选拔任用自(推)荐报名表(附件),交基建后勤处综合科(行政楼245室)。
六、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2.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在基建后勤处网站及QQ群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七、任职
党支部在基建后勤处网站及QQ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党支部将科长选任情况及公示结果的报告,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备案发文。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干部选人用人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九条所列十项纪律等有关规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严肃查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科长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工作;党支部自觉接受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全程做好记录纪实
严格执行全程纪实制度,党支部要全程做好记录纪实,科长选任的所有材料及时梳理存档备查。
附件:科长选拔任用自(推)荐报名表
基建后勤处党支部
2023年4月7日